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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骈拇”篇,主旨阐扬人的行为当合于自然,顺人情之常。“骈拇”即并生的足趾。取篇首二字作为篇名。本篇的章首指出滥用聪明、矫饰仁义的行为,并不是自然的正道。自然的正道,要在“不失其性命之情”。仁义的行为,须合与人情,如不合人情,则成“胶漆纆索”一般,束缚人的行为。末章批评自三代以下,“奔命于仁义”、“招仁义以挠天下”;为了追逐仁义之名,弄得“残生伤性”,这种现象,都是悖违“性命之情”的。

庄子 骈拇(pián母)(1)

  (1)骈拇枝指出乎性哉,而侈于德;附赘县疣出乎形哉,而侈于性;多方乎仁义而用之者,列于五藏哉,而非道德之正也。是故骈于足者,连无用之肉也;枝于手者,树无用之指也;多方骈枝于五藏之情者,淫僻于仁义之行,而多方于聪明之用也。是故骈与明者,乱五色,淫文章,青黄黼黻之煌煌非乎?而离朱是已。多于聪者,乱五声,淫六律,金石丝竹黄钟大吕之声非乎?而师旷是已。枝于仁者,擢德塞性以收名声,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?而曾史是已。骈于辩者,累瓦结绳窜句,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,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?而杨墨是已。故此皆多骈旁枝之道,非天下之至正也。

[译文]

【注释】

(1)骈拇:脚拇指连着第二指。 【译文】

脚的大趾与第二趾相连,手的大拇指旁多生一指,是天生多余的部位。肉瘤、毒疮虽是后天所生,但对自然的本性来说,也是多余的,想方设法要施行仁义的念头,虽然比列于身体本身的五脏,却不是纯正的道德。因此,脚趾骈生,不过多连结了一块无用的肉;手上长六指,不过多长了一个无用的指头;超出了五脏之情,走上仁义的歪门邪道,只不过是小聪明而已。 超出本体的“多余”对于一个视觉明晰的人来说,难道不是搅乱五色、迷滥文彩、绣制出青黄相间的华丽服饰而炫人眼目吗?而离朱就是这样。超出本体的“多余”对于听觉灵敏的人来说,难道不是搅乱五音、混淆六律,岂不是搅浑了金、石、丝、竹、黄钟、大吕的各种音调吗?而师旷就是这样。超出本体的“多余”对于倡导仁义的人来说,难道不是矫擢道德、闭塞真性来捞取名声、而使天下的人们争相鼓噪信守不可能做到的礼法吗?而曾参和史鱼就是这样,超出本体的“多余”对于善于言辞的人来说,难道不是堆砌辞藻,穿凿文句、将心思驰骋于“坚白”诡辩的是非之中,而艰难疲惫地罗列无数废话去追求短暂的声誉吗?而杨朱和墨翟就是这样,所以说这些都是多余的、矫造而成的不正之法,绝不是天下的至道正理。

  彼正正者(1),不失其性命之情。故合者不为骈,而枝者不为跂;长者不为有馀,短者不为不足。是故凫胫虽短,续之则忧;鹤胫虽长,断之则悲。故性长非所断,性短非所续,无所去忧也(2)。意仁义其非人情乎,彼仁人何其多忧也?且夫骈于拇者,决之则泣;枝于手者,龁之则啼。二者,或有余于数,或不足于数,其于忧一也。今世之仁人,蒿目而忧世之患;不仁之人,决性命之情而饕贵富。故意仁义其非人情乎?自三代以下者,天下何其嚣嚣也?

[译文]

【注释】

(1)正正:至道正理,本然之理。 (2)无所去忧:没有什么忧虑的。

【译文】

那纯正的道,不失去它的本性。所以合在一起不能算是‘骈趾’,分歧也不能算是‘枝指’。长的不能看作多余,短的不能看作不足。野鸭的腿虽短,给它接上一节就带来痛苦;鹤的脚虽长,截下一节就会带来悲哀。所以,本来长的不能截短,本来短的不能接长,没有什么可以忧虑的。我想那仁义大概不是人的本性吧,那些仁者为何不施仁义的行为如此。 况且对于脚趾并生的人来说,分裂两脚趾他就会哭泣;对于手指旁出的人来说,咬断歧指他也会哀啼。以上两种情况,有的是多于正常的手指数,有的是少于正常的脚趾数,而它们所导致的忧患却是一样的。如今世上的仁人,放目远视而忧虑人间的祸患;那些不仁的人,摒弃人的本真和自然而贪求富贵。唉!仁义难道不合人情吗?而从夏、商、周三代以来,天下又怎么会那么喧嚣竞逐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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