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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名:尹文子。战国尹文子着。二卷。底本出处:《正统道藏》太清部。 尹文,(约公元前360-前280年),齐国人,战国时代著名的哲学家。"宋尹"学派始祖,生平不详,大致活动在齐宣王、愍王之际,与宋钘齐名,属稷(jì)下道家学派。他们的思想特征以道家为主,兼儒墨合于自身道法,广收并纳各派学说,这正是稷下黄老学风。对后期儒家思想有深刻影响。尹文于齐宣王时居住在稷下,为稷下学派的代表人物。他与宋钘、彭蒙、田骈同时,都是当时有名的学者,并且同学于公孙龙。公孙龙是当时有名的名家,能言善辩,"白马非马"为代表性的论点,以诡辩著称。尹文的学说,当时很受公孙龙的称赞。流传于世者唯《尹文子》一书,先秦论法术和形名的专著。 《尹文子》 ,旧列名家,今本仅一卷,分《大道》上下两篇,语录与故事混杂,各段自成起讫。上篇论述形名理论,下篇论述治国之道,可以看作是形名理论的实际运用。其思想特征承继老子自然之道的思想,糅合法家、儒家,以法于道而为仁义礼乐的根据,变自然法则为与法相联系的社会法则。自道以至名,由名而至法,上承老子,下启荀子、韩非。《尹文子》的形名论思想,为研究ZG逻辑思想史者所重视,其对语言的指称性与内涵等关系的思考,颇值得玩味。文章善于运用寓言说理,虽然不如"白马非马"有名,但是却很有趣味,其中讲一个人,给儿子取名"盗"和"殴",结果挨了一顿打。抛开让人犹如雾里看花般的"道"、才企敬"名"、"形",看看古人的调皮之处,也是一得。

尹文子






《盗与殴》是一篇出自《尹文子·大道下》的文言文。
庄里丈人,字长子曰盗,少子曰殴。盗出行,其父在后,追呼之曰:“盗!盗!”吏闻,因缚之。 其父呼殴喻吏,遽而声不转,但言:“殴,殴!”吏因殴之,几殪(yì死)。

《盗与殴》译文
乡村里有个老人,给自己的大儿子取名为盗,小儿子则叫殴。有一天,大儿子盗外出,老人在事跟在其后追喊:“盗!盗!”一旁的吏使听了,以为老人在追强盗,就把他大儿子捉住捆了起来。老人一看慌了,想呼二儿子殴 出来 对吏使说清缘由。可急得转不过口来,只喊:“殴!殴!”吏使以为老人在叫他打强盗,使狠狠地把盗打得差点丧命。

尹文子序#1

  山阳仲长氏撰定

  尹文子者,盖出於周之尹氏。齐宣王时,居稷下,与宋钘、彭蒙、田骈同学,先於公孙龙#2。公孙龙称之。着书一篇,多所弥纶。《庄子》曰:不累於物,不苟於人,不忮於众,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於民命,人我之养毕足而止,以此白心,见侮不辱。此其道也。而刘向亦以其学本於黄老,大较刑名家也。近为诬矣。余黄初末始到京师,缪熙伯以此书见示。意甚玩之,而多脱误,聊试条次撰定为上下篇,亦未能究其详也。

  #1尹文子,战国时人。曾游稷下,善名辩。所着《尹文子》,《汉书·艺文志》着录为一篇,列名家。仲长统撰定本为上、下两卷,或疑为袭录、增删残文而成。

  #2『先J字旧脱,《汉书·艺文志》名家《尹文子》班固注『先公孙龙J,今据补。

  尹文子卷上

  大道上

  大道无形,称器有名。名也者,正形者也。形正由名,则名不可差。故仲尼云:必也正名乎,名不正则言不顺也。大道不称,众有必名。生於不称,则群形自得其方圆;名生於方圆,则众名得其所称也。大道治者,则名、法、儒、墨自废;以名、法、儒、墨治者,则不得离道。老子曰:道者,万物之奥,善人之宝,不善人之所宝。是道治者谓之善人,藉名、法、儒、墨者谓之不善人。善人之与不善人,名分扶问切。日离,不待审察而得也。

道不足以治则用法,法不足以治则用术,卫不足以治则用权,权不足以治则用势。势用则反权,权用则反卫,术用则反法,法用则反道,道用则无为而自治。故穷则徼吉吊切。终,徼终则反始,始终相袭,无穷极也。有形者必有名,有名者未必有形。

形而不名,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;名而不可,不寻名以检其差。故亦有名以检形,形以定名,名以定事,事以检名。察其所以然,则形名之与事物,无所隐其理矣。名有三科,法有四呈。一曰命物之名,方圆白黑是也;二曰毁誉之名,善恶贵贱是也;三曰况谓之名,贤愚爱憎是也。一曰不变之法,君臣上下是也;二曰齐俗之法,能鄙同异是也;三曰治众之法,庆赏刑罚#1是也;四曰平准之法,律度权量是也。

术者,人君之所密用,群下不可妄窥。势者,制法之利器,群下不可妄为。人君有术而使群下得窥,非术之奥者;有势使群下得为,非势之重者。大要在乎先正名分#2;使不相侵杂,然后术可秘、势可专。名者,名形者也。形者,应名者也。然形非正名也,名非正形也,则形之与名居然别矣#3;不可相乱,亦不可相无。无名,故大道无称;有名,故名以正形。今万物具存,不以名正之则乱;万名具列,不以形应之则乖。故形名者,不可不正也。

善名命善,恶名命恶,故善有善名,恶有恶名。圣贤仁智,命善者也;顽器鱼巾切。凶愚,命恶者也。今即圣贤仁智之名以求圣贤仁智之实,未之或尽也;即顽器凶愚之名以求顽器凶愚之实,亦未或尽也。使善恶之尽然有分,虽未能尽物之实,犹不患其差也,故曰名不可不辩也。

名称者,别彼此而检虚实者也#4。自古至今,莫不用此而得,用彼而失。失者由名分混,得者由名分察。今亲贤而疏不肖,赏善而罚恶,贤不肖、善恶之名宜在彼,亲疏、赏罚之称宜属我,我之与彼,又复一名,名之察者也;名贤不肖为亲疏,名善恶为赏罚,合彼我之一称而不别之,名之混者也。

故曰:名称者,不可不察也。语曰:好虚到切。牛。又曰:不可不察也。好则物之通称,牛则物之定形,以通称随定形,不可穷极者也。设复言好马,则复连於马矣,则好所通无方也。设复言好人,则彼属於人也,则好非人、人非好也,则好牛、好马、好人之名自离矣。

故曰:名分不可相乱也。五色、五声、五臭、五味凡四类,自然存焉天地之间,而不期为人用。人必用之,终身各有好恶,而不能辩其名分。名宜属彼,分宜属我#5。我爱白而憎黑,韵商而舍音舍。征,好膻而恶焦,嗜甘而逆苦。白、黑、商、征、膻、焦、甘、苦,彼之名也;爱、憎、韵、舍、好、恶、嗜、逆,我之分也。定此名分,则万事不乱也。故人以度审长短,以量受少多,以衡平轻重,以律均清浊,以名稽虚实,以法定治乱,以简制烦惑,以易御险难,以万事皆归於一,百度皆准於法。归一者简之至,准法者易之极,如此,顽器聋瞽可以察慧聪明同其治也。天下万事不可备能,责其备能於一人,则贤圣其犹病诸。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能,左右前后之宜,远近迟疾之问。

必有不兼者焉;苟有不兼,於治阙矣。全治而无阙者,大小多少各当丁浪切。其分,农商工仕不易其业。老农长商、习工旧仕莫不存焉,则处上者何事哉?故有理而无益於治者,君子弗言;有能而无益於事者,君子弗为。君子非乐有言,有益於治,不得不言;君子非乐有为#6,有益於事,不得不为。

故所言者不出於名法权卫,所为者不出於农稼军阵,周务而已。故明主不为治外之理,小人必言事外之能。小人亦知言损於治,而不能不言;小人亦知能损於事,而不能不为。故所言者极於儒墨是非之辩,所为者极於坚伪偏抗口浪切。之行,求名而已,故明主诛之。古语曰:不知无害於君子,知之无损於小人。

工匠不能,无害於巧;君子不知,无害於治,此信矣。为善使人不能得从,此独善也;为巧使人不能得从,此独巧也,未尽善巧之理。为善与众行之,为巧与众能之,此善之善者、巧之巧者也。所贵圣人之治,不贵其独治,贵其能与众共治也;贵工捶音垂。之巧#7。不贵其独巧,贵其能与众共巧也。

今世之人,行欲独贤,事欲独能,辩欲出掌,勇欲绝众。独行之贤,不足以成化;独能之事,不足以周务;出群之辩,不可为户说;绝众之勇,不可与征阵。凡此四者,乱之所由生。是以圣人任道以夷其险#8,立法以理其差,使贤愚不相弃,能鄙不相遗。

能鄙不相遗,则能鄙齐功;贤愚不相弃,则贤愚等虑,此至治之卫也。名定则物不竞,分扶问切。明则私不行。物不竞非无心,由名定故无所措其心;私不行非无欲,由分明故无所措其欲。然财心欲人人有之,而得同於无心无欲者#9,制之有道也。田骈蒲眠切。

曰:天下之士,莫肯处其门庭,臣其妻子,必游宦诸侯之朝者,利引之也。游於诸侯之朝,皆志为卿大夫而不拟於诸侯者,名限之也。彭蒙曰:雉兔在野,众人逐之,分未定也#10;鸡豕满市,莫有志者,分定故也。物奢则仁智相屈,分定则贪鄙不争。

圆者之转,非能转而转,不得不转也;方者之止,非能止而止,不得不止也。因圆之自转,使不得止;因方之自止,使不得转,何苦物之失分。故因贤者之有用,使不得不用,因愚者之无用,使不得用;用与不用,皆非我用,因彼所用与不可用而自得其用,奚患物之乱乎?

物皆不能自能,不知自知。智非能智而智,愚非能愚而愚,好非能好而好,丑非能丑而丑。夫不能自能,不知自知,则智好何所贵,愚丑何所贱?则智不能得夸愚,好不能得嗤丑,此为得之道也。道行於世则贫贱者不怨,富贵者不骄,愚弱者不慑,质涉切。智勇者不陵,定於分也。法行於世则贫贱者不败怨富贵,富贵者不敢陵贫贱,愚弱者不敢冀智勇,智勇者不敢鄙愚弱,此法之不及道也。世之所贵,同而贵之谓之俗;世之所用,同而用之谓之物。

苟违於人,俗所不与;苟忮攴义切。於众,俗所共去。故心皆殊而为行若一,所好各异而资用必同,此俗之所齐、物之所饰。故所齐不可不慎,所饰不可不择。昔齐桓好许浩切。衣紫,阖境不斋异彩;楚庄爱细腰,一国皆有饥色。上之所以率下,乃治乱之所由也。故俗苟沴,必为法以娇之;物苟溢,必立制以检之。累力伪切。於俗、饰於物者,不可与为治矣。

昔晋国苦奢,文公以俭娇之,乃衣不重帛,食不兼肉;无几时,人皆大布之衣,脱粟之饭。越王勾践谋报吴,欲人之勇,路逢怒蛙而轼之;比及数年,民无长幼,临敌虽汤火不避。居上者之难,如此之验。圣王知民情之易动,故作乐以和之,制礼以节之。在下者不得用其私,故礼乐独行;礼乐独行,则私欲寝废;私欲寝废,则遭贤之与遭愚均矣。

若使遭贤则治、遭愚则乱,是治乱续於贤愚,不系於礼乐,是圣人之术与圣主而俱没,治世之法逮易世而莫用#11,则乱多而治寡。乱多而治寡,则贤无所贵、愚无所贱矣。处名位,虽不肖下愚#12,物不疏音踈己。亲踈系乎势利,不系乎不肖与仁贤,吾亦不敢据以为天理,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。今天地之间,不肖实众,仁贤实寡。



趋利之情,不肖特厚;廉耻之情,仁贤偏多。今以礼义招仁贤,所得仁贤者万不一焉;以名利招不肖,所得不肖者触地是焉。故曰:礼义成君子,君子未必须礼义;名利治小人,小人不可无名利。庆赏刑罚,君事也;守职效能,臣业也。君科功黜陆#13,故有庆赏刑罚;臣各慎所任,故有守职效能。君不可与臣业,臣不可侵君事。

上下不相侵与,谓之名正,名正而法顺也。接万物使分,别海内使不杂,见侮不辱,见推不矜,禁暴息兵,救世之斗,此仁君之德,可以为主矣。守职分使不乱,慎所任而无私,饥饱一心,毁誉同虑,赏亦不忘,罚亦不怨,此居下之节,可为人臣矣#14。世有因名以得实,亦有因名以失实#15。

宣王好射,说音悦人之谓己能用强也,其实所用不过三石;以示左右,左右皆引试之,中阙而止#16,皆曰:不下九石,非大王孰能用是。宣王悦之。然则宣王用不过三石,而终身自以为九石。三石,实也;九石,名也。宣王悦其名而丧其实。

齐有黄公者,好谦卑,有二女,皆国色。以其美也,常谦辞毁之,以为丑恶。丑恶之名远布,年过而一国无聘者。卫有鳏夫时冒娶之,果国色。然后曰:黄公好谦,故毁其子不姝美。於是争礼之,亦国色也。国色,实也;丑恶,名也。此违名而得实矣。

楚人檐山雉者,路人问:何乌也?檐(yán屋檐)雉(zhì一种鸟)者欺之,曰:凤凰也。路人曰:我闻有凤凰,今直见之,汝贩之乎?曰:然。则十金弗与,请加倍,乃与之。将欲献楚王,经宿而乌死。路人不遑惜金,惟恨不得以献楚王。国人传之,咸以为真凤凰,贵欲以献之。遂闻楚王,感其欲献於己,召而厚赐之,过於买乌之金十倍。

魏田父有耕於野者,得宝玉径尺,弗知其玉也,以告邻人。邻人阴欲图之,谓之曰:此怪石也,畜之弗利其家,弗如复之。田父虽疑,犹录以归,置於庑音侮。下。其夜,玉明光照一室,田父称家大怖,音故切。复以告邻人。曰:此怪之征,遄市专切。弃,殃可销。於是遽而弃於远野。邻人无何盗之,以献魏王。

魏王召玉工相之;玉工望之,再拜而立,敢贺王#17:王得此天下之宝,臣未尝见。王问其价,玉工曰:此无价以当之。五城之都,仅可一观。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,长食上大夫禄。凡天下万里,皆有是非,吾所不敢诬。是者常是,非者常非,亦吾所信。然是虽常是,有时而不用;非虽常非,有时而必行,故用是而失有矣,行非而得有矣。是非之理不同而更兴废翻为,我用则是非焉在哉?观尧、舜、汤、武之成,或顺或逆,得时则昌;桀、纣、幽、厉之败,或是或非,失时则亡。

五伯之主亦然。宋公与#18楚人战於泓,乌宏切。公子目夷曰:楚众我寡,请其未悉济而击之。宋公曰:不可。吾闻不鼓不成列;寡人虽亡国之余#19,不敢行也。战败,楚人执宋公。齐人弒襄公,立公孙无知;召忽、夷吾奉公子紏(tǒu丝黄色)奔鲁,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。既而无知被杀,二公子争国。紏,宜立者也;小白先入,故齐人立之。既而使鲁人杀紏;召忽死之,征夷吾以为相。

晋文公为骊姬之谮(zèn诬陷),出亡十九年。惠公卒,赂秦以求反国,杀怀公子而自立。彼一君正,而不免於执;二君不正,霸业遂焉。已是而举世非之,则不知己之是;己非而举世是之,亦不知己所非。然则是非随众贾而为正,非己所独了,则犯众者为非,顺众者为是。故人君处权乘势,处所是之地,则人所不得非也。

居则物尊之,动则物从之,言则物诚之,行则物则之,所以居物上御群下也。国乱有三事:年饥民散,无食以聚之则乱;治国无法则乱;有法而不能用则乱。有食以聚民,#20有法而能行,国不治未之有也。

  尹文子卷上

  #1『罚』,《四库》本作『法』,误。

  #2《道藏》本原脱『名』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。

  #3《道藏》本此句前原有『则形也』三字,疑衍。今据《四库》本删。

  #4『别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何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5《道藏》本原脱『分』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。

  #6《道藏》本原脱一乐】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。

  #7《道藏》本原脱『责』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。

  #8《道藏》本原脱『夷』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

  #9《道藏》本『心』字前原脱『无』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。

  #10『未』,《道戴》本原作『求h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11『治世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治也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#12『下愚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不愚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13『科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料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14《道乱》本原脱『臣』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。

  #15『亦有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亦以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16『阙』,《四库》本作『闻』。

  #17『王』,《四库》本作『曰』。、

  #18『与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以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19《道藏》本原脱斗国一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。

  #20此句《道藏》本原作『有法食以聚民』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删衍字『法』。





  大道下

  仁、义、礼、乐、名、法、刑、赏,凡此八者,五帝三王治世之术也。故仁以导之#1;义以宜之,礼以行之,乐以和之,名以正之,法以齐之,刑以威之,赏以劝之。故仁者所以博施於物,亦所以生偏私;义者所以立节行,亦所以成华伪;礼者所以行恭谨,亦所以生惰慢;乐者所以和情志,亦所以生淫放;名者所以正尊卑,亦所以生矜篡;法者所以齐众异,亦所以乖名分#2,刑者所以威不服,亦所以生陵暴;赏者所以劝忠能,亦所以生鄙争。

凡此八术,无隐於人,而常存於世,非自显於尧汤之时,非自逃於桀纣之朝。用得其道则天下治,失其道则天下乱。过此而往,虽弥纶天地,笼络万品,治道之外,非群生所餐挹,圣人错而不言也。凡国之存亡有六征:有衰国,有亡国,有昌国,有强国,有治国,有乱国。

所谓乱亡之国者,凶虐残暴不与焉;所谓强治之国者,威力仁义不与焉。君年长,多媵,以证切。少子孙,疏宗族#3,衰国也;君宠臣,臣爱君,公法废,私欲行,乱国也;国贫小,家富大,君权轻,臣势重,亡国也。凡此三征,不待凶虐残暴而后弱也,虽曰见存,吾必谓之亡者也。

内无专宠,外无近习,支庶繁字,长幼不乱,昌国也;农桑以时,仓禀充实,兵甲劲利,封疆修理,强国也;上不胜其下,下不能犯其上,上下不相胜犯,故禁令行,人人无私,虽经险易而国不可侵,治国也。凡此三征,不待威力仁义而后强,虽曰见弱,吾必谓之存者。治主之兴,必有所先诛。

先诛者,非谓盗,非谓奸;此二恶者,一时之大害,非乱政之本也。乱政之本,下侵上之权,臣用君之术,心不畏时之禁,行不轨时之法,此大乱之道也。孔丘摄鲁相七日而诛少失照切。正卯,门人进问曰:夫少正卯,鲁之闻人也,夫子为政而先诛,得无失乎?孔子曰:居,吾语牛据切。汝其故。

人有恶者五,而窃盗奸私不与焉。一曰心达而险,二曰行僻而坚,三曰言伪而辩,四曰强记而博,五日顺非而泽。此五者有一於人,则不免兔君子之诛。而少正卯兼有之,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,言谈足以饰邪荧众,强记足以反是独立,此小人雄桀也,不可不诛也。是以汤诛尹谐,文王诛潘正,太公诛华士,管仲诛付里乙,子产诛邓析、史付。此六子者,异世而同心,不可不诛也。

《诗》曰:忧心悄悄,愠於群小。小人成群,斯足畏也。语曰:佞辩可以荧惑鬼神。曰:鬼神聪明正直,孰曰荧惑者?曰:鬼神诚不受荧惑,此尤佞辩之巧,靡不人也。夫佞辩者虽不能荧惑鬼神,荧惑人明矣。探人之心,度人之欲,顺人之嗜好而不敢逆,纳人於邪恶而求其利。人喜闻己之美也,善能扬之#4,恶闻己之过也,善能饰之。得之於眉睫之间,承之於言行之先。语曰:恶紫之夺朱,恶利口之覆邦家。斯言足畏,而终身莫悟,危亡继踵(zhǒng脚后跟)焉。

《老子》曰:以政治国,以奇用兵,以无事取天下。政者,名法是也。以名法治国,万物所不能乱。奇者,权术是也。以权术用兵,万物所不能敌。凡能用名法、权术而矫抑残暴之情,则己无事焉,己无事则得天下矣。故失治则任法,失法则任兵。以求无事,不以取强,取强则柔者反能服之。

《老子》曰:民不畏死,如何以死惧之?凡民之不畏死,由邢罚过。刑罚过则民不赖其生,生无所赖,视君之威末如也。刑罚中,则民畏死。畏死由生之可乐也,知生之可乐,故可以死惧之。此人君之所宜执,臣下之所宜慎。田子读书曰:尧时太平。宋子曰:圣人之治,以致此乎。彭蒙在侧#5,越次答曰:圣法之治以至此,非圣人之治也。宋子曰:圣人与圣法何以异?

彭蒙曰:子之乱名甚矣。圣人者,自己出也;圣法者,自理出也,理出於己,己非理也#6;己能出理,理非己也。故圣人之治,独治者也;圣法之治,则无不治矣。此万世之利,唯圣人能该之。宋子犹惑,质於田子。

田子曰:蒙之言然。庄里丈人,字长子曰盗,少子曰殴。 盗出行,其父在后追呼之曰:盗,盗。吏闻,因缚之。其父呼殴喻吏,遽(jù匆忙)而声不转,但言:殴,殴。吏因殴之,几殪(yì死)一计切。

康衢(qú四通八达的路)长者,字僮曰善搏,音博。字犬曰善噬#7;宾客不过其门者三年。长者怪而问之,乃实对;於是改之,宾客往复。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,周人谓鼠未腊者为璞。周人怀璞,谓郑贾曰:欲买璞乎?郑贾曰:欲之。出其璞(pú玉石)视之,乃鼠也,因谢不取。

父之於子也,令有必行者,有必不行者。去贵妻,卖爱妾,此令必行者也。因曰汝无敢恨,汝无敢思,令必不行者也。故为人上者,必慎所令。凡人富则不羡爵禄,贫则不畏刑罚。不羡爵禄者,自足於己也;不畏刑罚者,不赖存身也。二者为国之所甚,而不知防之之术,故令不行而禁不止;若使令不行而禁不止,则无以为治;无以为治,是人君虚临其国,徒君其民,危乱可立而待矣。今使由爵禄而后富,则人必争尽力於其君矣#8;由刑罚而后贫,则人咸畏罪而从善矣。

故古之为国者,无使民自贫富。贫富皆由於君,则君专所制,民知所归矣。贫则怨人,贱则怨时,而莫有自怨者,此人情之大趣也。然则不可以此是人情之大趣而一( )非之,亦有可矜者焉,不可不察也。

今能同算钧而彼富我贫,能不怨则美矣,虽怨无所非也。才钧智同而彼贵我贱,能不怨则美矣,虽怨无所非也#9。其敝在於不知乘权藉势之异而虽曰智能之同,是不达之过,虽君子之邮,亦君子之怒也。人贫则怨人,富则骄人。

怨人者,苦人之不禄施於己也,起於情所难安而不能安,犹可恕也;骄人者,无苦而无故骄人,此情所易制而弗能制#10,弗可恕矣。众人见贫贱则慢而疏之,见富贵则敬而亲之。贫贱者有请赇於己,疏之可也;未必损己而必疏之,以其无益物之具故也。富贵者有施与已,亲之可也;未必益己而必亲之,则彼不敢亲我矣。

三者独立,无致亲致疏之所。人情终不能不以贫贱富贵易虑,故谓之大惑焉。穷独贫贱,治世之所共矜,乱世之所共侮。治世非为矜穷独贫贱而治,是治之一事也;乱世亦非侮穷独贫贱而乱,亦是乱之一事也。每事治则无乱,乱则无治。视夏商之盛、夏商之衰,则其验也。

贫贱之望富贵甚微,而富贵不能酬其甚微之望。夫富贵者之所恶,贫者之所美#11;贵者之所轻,贱者之所荣。然而弗酬,弗与同苦乐故也。虽弗酬之,於我弗伤。今万民之望人君,亦如贫贱之望富贵。其所望者,盖欲料长幼、平赋敛、时其饥寒、省其疾痛、赏罚不滥、使役以时;如此而已,则於人君弗损也。然而弗酬,弗与同劳逸故也#12。

故为人君,不可弗与民同劳逸焉。故富贵者可不酬贫贱者,人君不可不酬万民。不酬万民,则万民之所不愿戴;所不愿戴,则君位替矣。危莫甚焉,祸莫大焉。

  尹文子卷下竟

  #1『导』,《四库》本作『道』。

  #2《道藏》本原脱『名』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。

  #3『族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强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4《道藏》本原脱『之』字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补。

  #5『侧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则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6『理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礼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7『犬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大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8『必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力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9『怨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然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10『制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贵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11『之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也』,误。今据文义及《四库》本改。

  #12『逸』,《四库》本作『役』。




译文





    大道没有具体的形状,有形状的事物都有相应的名称。名称是判定客观事物的依据。正因为判定客观事物的依据取决于名称.那么名称是不能有差错的。所以孔子说:“一定要纠正不恰当的名分。名分不正,说起话来就不顺当。”大道没有相应的名称,万物一定有相应的名称。从没有名称的大道中产生出来的万物,都具备各自的形状特征。由于名称产生于各种形状的事物中,那么众多的名称应当与各种具体事物相对应。

    用大道治理国家,那么名家、法家、儒家、墨家的学说自然就会被废弃。而用名家、法家、儒家、墨家的学说治理国家,也不能离开大道。老子说:“道是万物的根本。它是善人的法宝,也是不善人所要保持的。”用大道治理国家的人,被称为善人;凭借名家、法家、儒家、墨家学说治理国家的人,被称为是不善人。善人和不善人之间,名位和职分日益分离,以致不用认真审察就能把它们区分开来。

    用道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法制,用法制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权术,用权术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权力,用权力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权势。权势用尽了再反过来用权力,权力用尽了再反过来用权术,权术用尽了再反过来用法治,法治用尽了再反过来用大道,用大道治理国家,就会达到君主无所作为而天下大治的效果。所以说事物陷入穷尽就发展到了终点,发展到终点就会返回到开始的地方,这样开始和终点互相循环因袭,永远没有穷尽

    有形状的事物必定有名称,有名称的事物不一定有形状。有形状而没有名称的事物,不一定会失去它的形状、颜色等特征。有名称而没有具体形状的事物,不根据名称去检验具体的事物,则往往出现差误。所以,有时用事物的名称来检验事物的形状,有时根据事物的形状来确定事物的名称;有时用事物的名称来规定事物的种类,有时根据事物的种类来检验事物的名称。弄明白了事物的形状与名称之间的关系,那么事物的形名关系与事物之间的道理,就无法隐瞒了。

    名有三种类型,法有四种表现。名的三种类型:第一种是事物的名称,如事物的方、圆、白、黑等;第二种是诋毁、赞誉的名称,如善、恶、贵、贱等;第三种是形容的名称,如贤能、愚蠢、爱慕、憎恶等。法的四种表现:其中第一种是永恒不变之法,如君臣关系、上下关系等;第二种是教化之法,如道德品行修养得好与坏、风俗习惯的同与异等;第三种是治理民众之法,如奖赏有功的、惩罚犯罪的等;第四种是平准之法,如制定法规、统一度量衡等

    权术是君主所秘密使用的法宝,臣下不能随便窥测。权势是制定法令的有力武器,臣下不能随便利用。君主所采用的权术,如果让臣下窥测到,这种权术便不是深奥莫测的了。君主所利用的权势,如果被臣下随便利用,这种权势就没有份量了。总的要求是首先纠正有偏差的名分,让它们不互相侵扰混杂,然后君主的权术就可以保密,君主的权势就可以专用。

    名称是用来命名事物形状的,事物的形状是与名称相对应的。但是,事物的形并不是专门用来纠正名的,名也不是专门用来纠正形的。那么形与名二者判然有别,不能互相混淆。也不能互相缺少。没有名称,大道就无法以名相称;有了名称,能用名来匡正各种事物的形。现在世上万物都是客观存在,如果不用名来区分它们,就会发生混乱;世上各种名称都摆在那里,如果不用形来与它们对应,就会出现偏差。所以,形与名的关系,不能不认真加以辩正。

    用好名称命名好的东西。用坏名称命名坏的东西,所以好的东西有好名称,坏的东西有坏名称。圣贤仁智,是用来命名好人的;顽嚣凶愚,是用来命名坏人的。现在如果用圣贤仁智之名,去寻求圣贤仁智之实,未必能使名完全符合实;如果用顽群嚣凶愚之名,去寻求顽嚣凶愚之实.也未必能使名完全符合实。如果能把好名、坏名完全区分开来,即使不能完全反映事物的实际情况,但不必担心出现大的差错,所以说对名不能不辩证清楚。

    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事物、检查形名关系的。从古到今,没有不是运用得当就能成功、运用不当就要失败的。失败是因为名分混淆不清,成功是因为名分明察清晰。现在人们亲近贤能之人,疏远不肖之徒,奖赏道德品行好的人,惩罚犯罪的人。贤能之人、不肖之徒、品行好的、犯罪的,这都是客观存在的名称;亲近、疏远、奖赏、惩罚,这都是人们所采取的主观态度。人们的主观态度与客观存在的事实,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名称,这就把两种名称区分清楚了。如果把客观存在的贤能之人、不肖之徒与人们所采取的亲近、疏远的态度混为一谈,把品行好、犯罪与奖赏、惩罚混为一谈,把客观存在的事实与人的主观态度不加区别,这就把名称搞混乱了。所以说,对名称是不能不审察清楚的。
   
    人们常说“好牛”,这个名分不能不辩察清楚。“好”是事物的通称,“牛”是事物的形体,用事物的通称来修饰事物的形体,永远没有穷尽。比如再说“好马”,通称的“好”又与形体的“马”相连在一起,那么“好”所通用的范围就没有什么限廷限定了。比如再说“好人”,那“好”的名又归属到形体的“人”了。然而“好”的概念不是“人”的概念,“人”的概念也不是“好”的概念。那么“好牛”、“好马”、“好人”的名分就自然区分开来了,所以说名分是不能互相混乱的。

    五种颜色、五种声音、五种气味、五种味道这四类物质,都自然地存在于天地之间,它们并不期望被人们利用,但人们却一定要应用它们,终身不改变对它们的好恶,且不能分辨它们之间的名分。事物的名称应该是自然存在的事物本身,对事物的分辨则是人们的主观因素。我喜欢白色而讨厌黑色.喜欢商声而讨厌徵音,喜爱膻气而厌恶焦气,喜欢甜味而厌恶苦味。白黑颜色、商徵声音、膻焦气味、甜苦味道,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名称。而喜爱憎恶、爱听不爱听、喜欢讨厌、爱吃不爱吃,这却是人们的主观态度。能够确定这些客观的和主观的名分,那么万事万物就不会出现混乱。

    所以人们用尺度来计算物体的长短,用量器来测量东西的多少,用秤具来称量物体的轻重,用律吕来辨别音乐的声音,用名分来考查事物的虚实,用法制来规定国家的治乱,用简明来治理烦琐疑惑,用变易来排除危险和困难。把万事万物都归结为一个道理,各种准则都用法律作准绳。万事万物都归为一个道理,这是最简要的方法;用法律作准绳,这是最便易的措施。如果能做到这样,那么顽固、愚蠢、耳聋、眼瞎的人就可以与开明、智慧、耳聪、目明的人一样,共同治理国家。

    天下的事情各种各样千差万别,不能要求一个人什么都会做。如果要求一个人什么都会做,即使是圣贤之人也办不到。假设一个人能做天下所有的事,但在他做事的前后左右、远近缓急方面,必定有不能兼顾到的。如果有不能兼顾到的,对于治理国家就会有所欠缺。如果要使国家得到全面的治理而没有欠缺,就应使事情的大小多少方面都恰如其分,农民、商人、工人、官吏,都各守其业。如果有经验的老农和擅长经商的商人,熟练的工匠和老练的官吏,都发挥自己的专长,那么处在上层的统治者还有什么事情需要亲自做呢?  

    因此,有些话虽然有道理,但对治理国家没有好处,君子绝对不说;虽然有能力,但对成就事业没有好处.君子绝对不做。君子不是乐于好说,而是因为对治理国家有好处,不得不说;君子不是乐于好做,而是因为对成就事业有好处,不得不做。君子所说的话,不外乎名、法、权、术方面的内容;君子所做的事,不外乎农业生产、战争打仗方面的事情,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。所以,贤明的君主任用君子。对治国无益的话,小人总爱说;对国家没有用处的事,小人总爱去做。小人也知道这些话对治国有损害,却不能不说;小人也知道这些可能有损于治国的大事,却不能不做。所以,他们所说的,都是儒家、墨家的是非争辩;所做的,都有虚伪偏执的倾向。他们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求取功名罢了,所以贤明的君主要诛杀他们。

    古话说:“不知道并不能妨碍一个人成为君子,知道也不能阻碍一个人不是小人。工匠不能做别的事情,并不妨碍他是能工巧匠;君子不知道其它事情,也不妨碍他能治理好国家。”这话的确是可信的。自己做善事使人不能跟从,这叫独善;自己做事精巧让人不能跟着学,这叫独巧。这两者都没有穷尽善与巧的道理。自己行善也能使众人跟着行善,自己做事精巧也能让众人做到精巧,这才是善中之善、巧中之巧。所以圣人治理国家的可贵之处,不在圣人能独立治理国家,而在圣人能与众人共同治理国家。能工巧匠任的可贵之处,不在他个人做事精巧,而在他能与众人共同做事精巧。

    现在的人们,行为总想表现出自己特别贤惠,做事总想表现出自己特有能力,论辩总想表现自己才能超群,勇敢总想表现自己无人相比。行为独贤,不足以教化万民;做事独能,不足以完成各项工作;论辩超群,不可能做到家喻户晓;勇敢无比,不可能上阵与众敌应战。大凡这四种情况,是国家产生混乱的根本原因。所以圣人用道来克服各种艰难险阻,确定法律来处理各种差异。使贤人和愚人不互相抛弃,使能人与庸人不互相舍弃。能人与庸人不互相舍弃,那么能人与庸人就会同样取得成功;贤人与愚人不互相抛弃,那么贤人与愚人就会共同考虑国家大事,这是最佳的治国权术。

    名义确定后,人们对事物就不会争夺;分属明确后,人们的私欲就不会盛行。人们对事物不争夺,并不是人们没有争夺之心,而是因为名义确定之后,人们就无法实施争夺之心;人们的私欲不能盛行,并不是人们没有私欲,而是因为分属已经明确,人们就无法实施自己的私欲。然而私心、私欲人人都有,却能使人们做到没有私心、没有私欲一样,是因为制止私心、私欲的方法得当。田骈说:“天下有志的男士,没有谁肯老呆在自己的家里,伺候自己的妻子儿女,他们必定要到各诸侯国的朝廷去游说,求得一官半职,这是受利禄的引诱所致。他们到各诸侯国朝廷游说的目的,都想成为卿大夫,而没有想成为诸侯国的君主,这是因为名分限定了他们。”彭蒙说:“野鸡和兔子在野地时,众人都会追逐它们,这是因为分属还没有确定的缘故。鸡和猪充满集市,没有人企图抢夺占为己有,这是因为分属已经确定的缘故。财物丰富之后而分属未定,即使是仁智之人也会争夺;分属确定之后,就是贪得无厌的人也不敢乱抢。

    圆的东西之所以会转动,并不是因为它本身会转动而转动,而是因为它具备转动的条件而不得不转动;方的东西之所以会静止,并不是因为它本身会静止而静止,而是因为它具备静止的条件而不得不静止。顺应圆的东西能自己转动的特性,使它不得静止;顺应方的东西能自己静止的特性,使它不得转动,何必担心事物失去本性呢?所以,利用贤能之人对治理国家有用的特征,使他们不得不为国家所用;顺应愚昧之人对治理国家无用的特征,使他们不得为国家所用。国家用与不用,都不是由我个人的主观愿望所决定,而是顺应他们可用与不可用的特征,使他们各得其所,为什么担心事物会发生混乱呢?

    人都不能做到而自然就能做到。人都不能知道而自然却能了解。聪明的人并不是自己想聪明就聪明,愚笨的人并不是自己想愚笨就愚笨,好看的人并不是自己想好看就好看,丑陋的人并不是自己想丑陋就丑陋。人们不能做到而自然能做到,人们不能知道自然却了解。那么聪明和好看有什么可珍贵的呢?愚笨和丑陋有什么可卑贱的呢?聪明的人不能向愚笨的人炫耀,好看的人不能讥笑丑陋的人,这都是懂得了治理国家所应遵循的大道。

    如果大道能在世间施行,那么贫穷与卑贱的人就不会有怨言,富裕与尊贵的人就不会高傲自大,愚笨与软弱的人就不会恐惧害怕,聪明与勇敢的人就不会盛气凌人,这是因为确定了名分的缘故。如果法制能在世间施行,那么贫穷与卑贱的人就不敢怨恨富裕与尊贵的人,富裕与尊贵的人也不敢欺凌贫穷与卑贱的人;愚笨与软弱的人就不敢企盼超过聪明与勇敢的人,聪明与勇敢的人也不敢鄙视愚笨与软弱的人,这就是施行法制不如施行大道的地方。

    被世人看重的东西,与世人同样看重这些东西就叫做顺应风俗习惯;被世人所使用的东西,与世人同样使用这些东西就叫做物尽其用。如果违背众人的意愿。就会遭到习惯势力的反对;如果伤害了众人的感情。就会被习惯势力所摒弃。因此。人们的心思尽管不同,但行为却能互相一致;人们的爱好尽管各异,但所使用的东西却能相同。这就是风俗习惯对人们所起的统一作用.也是物质对人们所起的修治作用。所以,对风俗习惯的作用不可不慎重对待,对物质的修治作用不可不认真加以选择。

    从前齐恒公喜欢穿紫色的衣服,结果齐国境内就没有卖其他颜包的绸布。楚庄王喜欢细腰的人,结果楚国境内的人就都面带饥色。处在上位的人提倡什么来做群下的表率,是国家得到大治、大乱的根本原因。所以.如果风气不正,一定要制定法令来加以矫正;如果物质丰富,一定要用制度来加以检查。如果被坏的风气所左右,受奢侈腐败之风的支配.这种人是不可能治理好国家的。

    从前晋国苦于奢侈成风,晋文公用检约的办法加以纠正。他穿衣不穿夹层的绸衣,吃饭不吃两种肉菜。没过多长时间,人们都穿粗布衣服,都吃粗茶淡饭。越王句践图谋报吴王灭越之仇,企望人们变得勇敢起来,在路上碰到一只发怒的青蛙,便站在车上手扶车轼向它表示敬意。过了几年,国人无论年长年幼的,遇到敌人时即使赴汤蹈火也不躲避。可见,处于上位人的表率作用。对群下竞能得到如此明显的验证。

    圣明的君王知道人民的情感容易变动。便制作乐来加以调和,制作礼来加以节制。使在下位的人不得行其私,所以只有礼乐能够在天下通行。礼乐在天下通行,那么个人的私欲就逐渐被废止。个人的私欲被废止.而无论遇贤明的君主或愚笨的君主都一样。如果遇到贤明的君主国家就得到治理.遇到愚笨的君主国家就遭到混乱,国家治乱的根本就取决于君主的贤能与愚笨,而不取决于礼乐的完备,这样圣人的治国之术就和圣贤的君主一同消失。治理国家的法术,换了朝代便可能使罔不能使用,那么国家就会出现乱世多而治世少的局面。国家出现乱世多而治世少的局面,那么贤明的君主也无所谓尊贵,愚笨的君主也无所谓轻贱

    处在高官显赫地位的人,虽然是不肖之徒.不必担心人们不亲近他;在贫穷卑贱地位的人,虽然具有仁爱贤能之德.不必担心人们疏远他。亲近与疏远完全取决于他的权势和财利。并不取决于他是否是仁贤之士或不肖之徒。我也不敢把这看作是顺应天道的自然之理,而只认为这是现实处在不同地位的人们之间自然存在的关系。现在天地之间.不肖之徒确实很多。仁贤之士确实太少。趋炎附势的心理,在不肖之徒中特别严重。廉洁知耻的心理,在仁贤之士中比较偏多。现在用礼义招纳仁贤之士。所得到的仁贤之士,不到万分之一;用名利招纳不肖之徒,所得到的不肖之徒。遍地皆是。所以说礼义能够成就君子,君子不一定需要礼义;名利能够治服小人,小人不可以缺少名利。

    奖赏有功,惩罚犯罪。这是君主的事;严守职责,尽心竭力,这是臣子的职能。君主对臣子论功升迁。据过贬黜,所以有庆赏刑罚;臣子各自慎守职责.所以有守职效能。君主不能参与臣子的职业,臣子也不能侵犯君主的权限,上下互不混淆侵犯,这就叫作名正。名正就能使国家的法律秩序顺畅。承接万物使它们互相区别,条理国内大事使它们不相混杂。受到欺侮而不觉得耻辱,得到推举而不骄傲自满,禁止暴力,平息战争,解救世上的争斗,这就是仁义君主的德行。能做到这些就可以成为一国之主。严守职责名分不使其混乱。慎重地做好本职工作而没有私心。遇到富足时与遭到灾荒时都不变心。受到批评或表扬时都能正确对待.得到奖赏时不得意忘形,受到责罚时也不怨天尤人,这就是作臣子的节操。能做到这些就可以成为合格的人臣了。

    世上有因名而得到实的,也有因名而失掉实的。齐宣王爱好射箭,喜欢听别人说自己能用很强硬的弓,其实;也所用弓的拉力不过只有三石,并拿来让左右侍从看,左右侍从都试着拉弓,拉到三石的一半便停了下来,都说:“这张弓的弓力不低于九石,不是大王谁能用这么硬的弓?”齐宣王非常高兴。然而齐宣王所用弓的弓力不过三石,但他终身都认为自己拉的是九石的硬弓。三石是此弓的实际弓力,九石是此弓的虚假名声,齐宣王由于喜欢虚名而丧失了实际。

    齐国有个姓黄的男士,喜好谦虚自卑。他有两个女儿,都是国内极其漂亮的美女。因为她们都很漂亮,黄公便常用谦辞贬低她们,说她们容貌丑陋,结果丑陋的名声传播很远,超过了正常结婚年龄也没有人来聘娶她们。卫国有个上了年岁的单身汉,当时冒然取了其中一个,发现果然是国内漂亮绝顶的美女。然后便说:“黄公喜好自谦,所以丑化他女儿不漂亮。”消息传出后,人们争相聘娶黄公的另一个女儿,果然也是国内漂亮绝顶的美女。漂亮绝顶是内在的事实,丑陋是外在的名声,这是违背外在丑陋的名声而存有内在漂亮的事实。

    楚国有个人挑着野鸡走路,路上有人问他:“这是什么鸟?”挑野鸡的人欺骗他说:“这是凤凰。”路人说:“过去我只听说过有一种鸟叫凤凰,今天才算见到它,你现在卖吗?”回答说:“卖。’’路人用十金来买,挑野鸡的人不卖。路人愿意增加一倍钱,才卖给了他。路人准备把野鸡献给楚国国王,但过了一夜野鸡便死了。路人来不及心痛金钱购买野鸡,只遗憾不能把它献给楚国国王。人们纷纷传说这件事,都认为这是真凤凰,路人感到凤凰非常珍贵,还是想把它献给楚王。这件事终于传到楚王那里,楚王非常感激这个人把珍贵的凤凰献给自己,便把他召来重重地奖赏了他,他得到的赏金超过了购买野鸡的十倍。

    魏国有个农夫在田野里耕地,捡到一块直径达一尺左右的宝玉,但他不知道是宝玉。便把这件事告诉了邻居。邻居私下想谋得到这块宝玉,就对农夫说:“这是一块怪石,留着它对你家不利,不如把它扔到原来的地方。”农夫心里虽然有些忧虑,最终还是把它带回了家,放在厅堂外的屋檐下。当晚宝玉便散发出亮光,照得屋里通明,农夫全家大为恐慌,又把这件事告诉了邻居。邻居说:“这是怪异的征兆,赶快把它扔掉.祸殃才能够消除。”农走赶快把这块宝玉扔到很远的野地。邻居不久就把这块宝玉偷偷捡回,把它献给了魏国国王。魏国国王召集治玉工匠鉴定这块宝玉,玉工远远地望见这块宝玉.便珲了两拜,站起来向魏国国毛祝贺说:“祝贺国王得到这块天下少有的宝玉,臣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宝玉。”魏国国王向玉匠询问这块宝玉的价值。玉匠说:“这块宝玉没有什幺贵重东西的价值可以与它相比,用五座都城的代价只能看它一眼。”魏国国王立即赏赐给献玉的人千金,并让他永远享有上大夫的俸禄。

    大凡天下纵横万里,各种事情都有个是非标准,我不敢欺骗隐瞒。正确的东西总是正确的,错误的东西总是错误的,这我也深信不疑。然而正确的东西尽管总是正确的,但有时却不被采纳;错误的东西尽管总是错误的.但有时却必须实行。所以说有时采用正确的做法却遭到失败,有时实行错误的作法反而会获得成功。正确与错误虽然道理不同,而社会兴旺衰败的更替变换,翻来覆去为我所用,那么是非的标准又在哪里呢?观察唐尧、虞舜、商汤、周武王成功的经验,不沦他们是采用受惮的作法或是采用夺权的作法,只要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的需要就昌盛;观察夏桀,商纣、周幽王、周厉王失败的教训,不论他们是采用正确的作法或是采用错误的作法,只要违背了时代发展趋势的要求就失败。春秋五霸的兴衰也同样是这个道理。

    宋襄公率军与楚国军队在泓水交战,公子目夷说:“楚国军队人多我们人少,请求您下令在他们还未完全渡过河时就突然袭击他们。”宋囊公说:“不能这佯。我听说仁义之师不进攻没有排好队列的军队。我虽然是亡国之人的后裔,也不敢照您说的去做。”结果宋国军队;被打得大败,楚国人俘虏了宋襄公。
   
    齐国人杀了齐襄公,立公孙无知为国君,召忽、夷吾侍奉着公子纠逃到鲁国,鲍叔牙侍奉着公子小白逃到莒国。不久,公孙无知被杀,公子纠和公子小白争夺君位,公子纠应该被立为国君,但公子小白先回到齐国,所以齐国人便立公子小白为国君。遂后,公子小白指使鲁国人杀死了公子纠,召忽为公子纠殉难,公子小白便征聘管仲为相。

    晋文公被骊姬的谗言所害,在国外流亡了十九年。晋惠公卒,文公行赂秦国由其帮助返回晋国,杀死晋怀公后自立为国君。宋襄公的行为符合正确的仁义标准,但不免成为俘虏;齐桓公、晋文公两位君主采用了不正确的做法,却成就了霸业。

    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而世人都加以否定,那么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正确的;自己认为是错误的而世人都加以肯定,那么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错误的。这么说是非标准是随众人的砰价而转移的,不是自己所能独自决定的。违背众人意愿的就是错误的,顺应众人意愿的就是正确的。所以,处在权变之中的君主要凭借自己的威势,使自己经常处在无可非议的地位,那么人们就无法批评君主了。君主安居不动时大家都尊敬他,君主做事时大家都跟着做,君主说的话大家都深信不疑,君主的行为大家都争相效法,这样君主才能凌驾于万民之上,驾驭各级官吏。

    造成国家混乱的原因有三种情况:遭受饥荒,人民流离失所,君主没有粮食来聚拢人民,国家就会出现混乱;治理国家没有法律可依,国家会出现混乱;有了法律而不能得到贯彻实施,国家也会出现混乱。有吃的就能使老百姓安居乐业,治理国家有了法律并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施行,国家不能治理好的,从来没有过。





尹文子 竟   





洞神三皇经(文本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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